
(河北鑫达保卫部供稿)2015年1月7日,河北鑫达钢铁有限企业保卫部值班警卫桑超、队长高小东在物流企业院内拾到一捆百元现钞后,马上向张万青科长汇报了情况。保卫部和物流企业领导得知消息后,马上安排广播室播报了失款认领启事,两日内无人认领失款。后经保卫部多方查找,于1月9日上午与物流企业的客户何玉海取得联系,经所有当事人共同核实,确认无误后,张万青科长将4700元现金送还给失主。何玉海激动地从失而复得的现金中拿出几百元以示酬谢,被婉言拒绝。1月11日上午,何玉海亲手将一面写有“拾金不昧,品德高尚”的锦旗送到河北鑫达钢铁有限企业保卫部。
本报评论:桑超、高小东拾到现金后本能想到的是失主的焦急感受,耐心找寻失主,面对酬谢选择婉拒,系列的感人举动展示给大家的是员工内心的淳朴、善良、正义和乐于助人;展示世人的是“鑫达人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人格品质”。
火红的锦旗和烫金的文字寄托着由衷的感激,代表着一种无价的荣誉,这是同属于个人、集体和企业的荣誉,是“鑫达精神”中的“诚信和谐”于日常细微处的自然体现和有力见证——只有具有良好学问背景的企业,才能拥有这样高素质的员工! |